一、 公 司 設 立 ( 7-14日)
1 洗錢防制辦理查詢
2 經濟部預查及整理營業項目
3 銀行開戶由會計師驗資
4 經濟部登記核准
5 國稅局報到取得發票
6 股東申報 (1-10日)
二、行號設立
1 洗錢防制集保資料查詢
2 查名及整理營業項目
3 登記核准
4 國稅局報到取得發票
因我國洗錢防制法規定,會計師需審查資金、洗錢風險,若因洗錢防制風險過高無法設立,退還費用。
不包含。
依公司法第17條第1項或依商業登記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,公司或商業之業務,依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,須經政府許可者,於領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後,方得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。
如:觀光旅遊、移民、補習班、照顧、租賃、保全、醫藥材製造、菸酒製造。
設立公司行號時,附贈符合經濟部規定大、小章一組。
進貨:與公司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關之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薪資支出:支付員工之各項酬勞(包括臨時性員工)。如薪金、獎金、津貼、加班費等。憑證為薪資印領清冊、加班記錄表。
租金支出:支付租用營業場所或辦公設備之費用(包括倉庫、門市部等)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及租賃合約書。
文具用品:購買筆、紙張等文具支出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旅費:應提示相關證明與公司業務有關。如膳宿費、交通費等。憑證為出差旅費報告書(需出差人蓋章)、旅館、飯店、交通公司出具之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運費:支付快遞費或貨運公司、輪船公司、航空公司、鐵路局等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、托運單。
郵電費:購買郵票及公司使用之電話、電報費用。憑證為購買郵票證明、電信公司收據。
修繕費:公司業務車輛、辦公設備、辦公室之水電設備及屋頂、牆壁、地板等之維修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廣告費:與公司業務有關之報章雜誌廣告、傳單、海報、贈送樣品、廣播、電視、彩牌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及廣告樣張。
捐贈費:對國防、政府(無限額規定)、公職人員後選人、政黨、教育及慈善機構、文化公益團體(有限額規定)之捐贈。憑證為受贈人出具之收據。
交際費:與客戶用餐、贈送花圈、花籃、盆景、禮品等支出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(限額規定)
水電瓦斯費:營業地址(包括倉庫、門市部等)支付之水電費及瓦斯費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保險費:支付勞健保費用、為員工投保之團體壽險、車輛、營業場所之保險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研究發展費:為研究新產品、改進生產技術等支付之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訓練費:為培育受雇員工、辦理或指派參加與公司業務相關之訓練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稅捐:屬公司動產、不動產所支付之費用。憑證為完納後收據。
燃料費:中油加油及製造所耗之燃料油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勞務費:支付會計師、律師等費用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、帳單。
利息費用:購置動產或不動產(屬公司名義)或為公司營業所需貸入款項而支付之利息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
其他費用:其他與公司本業有關之支出。如報費、公會費等。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。